鹤青联发〔2014〕7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鹤壁市大学生创业
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解决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难题,帮助更多青年成功创业,结合我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相关要求,团市委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鹤壁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圆青年“创业梦”,助推实现“中国梦”,为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扶持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贷款金额
1、对已创办微小企业的,给予最高额度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2、对已合伙创办微小企业的(持有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给予最高额度5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3、对具有强烈创业意愿,已有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因缺少启动资金,尚未创办微小企业的,给予最高额度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启动资金支持。
(三)贷款利息和期限
利息:政府全额贴息。期限:两年
(四)担保方式
1、第三方责任人(自然人)担保。
2、担保人条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担保能力的在职职工。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高校毕业证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创业培训合格证
6、担保人身份证、工资证明
7、申请人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人填写个人承诺书、出具工作单位承诺书。
二、申报程序
(一)向各县区团委报名
(二)参加创业培训班
(三)准备贷款资料
(四)向各县区团委递交相关资料
(五)团市委协调集中办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业务讲解,集中组织基层团干部进行创业小额贷款操作流程、信用审批、资格认证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使各乡镇、街道团组织对工作有全面的认识。各乡镇、街道团组织再通过召集辖区内具有贷款资格和具有贷款需求的青年召开宣讲会,及时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人,做到上下联动,宣传有重点、有成效。二是广泛发动,通过手机报、共青团网站、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扩大影响面。
(二)简化程序,高效优质。团市委将对贷款申请人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办理贷款的申报、审批业务,提高贷款的成功率,缩短放贷时间。
共青团鹤壁市委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