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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鹤壁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5-24 16:00:55 来源:鹤壁共青团 浏览:2475

关于开展第三届鹤壁市十大杰出(优秀)

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推树和表彰在企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企业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企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围绕我市“1123”总体部署、实现率先崛起作贡献,共青团鹤壁市委、鹤壁市青年联合会、鹤壁市青年商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鹤壁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和宣传我市优秀青年企业家取得的成绩,树立青年企业家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创业发展、建功成才的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努力培养一支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青年企业家人才队伍,以实干作风开启圆梦之旅,以实干作风为实现中国梦、中原梦做出应有贡献,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在全省率先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企业法人代表、经理或业绩突出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年龄在39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注重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形成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

(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高、重合同、守信用、经济效益好,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综合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发展理念明晰,具有开阔的视野和战略性眼光,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拥有优秀的企业文化、科学的发展战略和独特的经营理念。

(六)支持共青团工作,所在企业团组织健全、活跃,积极开展创新创效、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岗创建评选等活动。

(七)热心青年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团组织实施的志愿者、希望工程和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等社会公益活动,单位或个人受过市级以上党政部门或团组织的表彰。

四、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设立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市部(市青年商会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评选步骤

(一)推报人选。各县(区)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在考察、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报35名青年企业家参选,并形成考察报告和推报意见,加盖推报单位公章,与推荐表(见附2)及有关材料一并报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确定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组委会审定。

(三)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考察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示情况及事迹材料,拟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后报组委会审定。

(五)宣传表彰。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对当选者授予鹤壁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对其他候选人授予鹤壁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巩固党的青年基础、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企业家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广泛动员优秀青年企业家参与到此次评选活动中来。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相关单位在推荐时,要广泛征求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真正把实力强、形象佳的青年企业家推荐上来。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优秀青年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为青年企业家自身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明确要求,规范申报。要按照具体要求填报材料,规范申报程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是:

1申报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的人选要上报的材料为:包括个人和企业综合信息的典型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各一式2份(A4纸打印,推荐表正反双面打印,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同时上报电子文档)。个人事迹简介(A4纸打印,内容真实,文字简练,300字以内)。③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所需照片均报送数码格式。

    个人信息主要指个人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内容。企业信息主要指企业规模、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交税金、企业的年增长率、发展战略、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情况、安全、质量、成本、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

本人身份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各1份;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接受方的书面证明复印件。

2.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简介、推荐表(一式2份)及照片等相关材料,请务必于531前报送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城市部)。

地  址:市委第一综合缕427房间(团市委城市部)

电  话:0392-3316553

联系人:董冠峰

电子信箱:hbsqnsh@126.com

附件:鹤壁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鹤壁市委            鹤壁市青年联合会

鹤壁市青年商会

2013510

 

鹤青联发〔2013〕8号,第三届企业家评选通知(2013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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