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青联发〔2014〕5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通 知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团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市二次少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营造“红领巾心向党”爱国主义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数量
(一)评选范围
全市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大(中)队均可参加评选。
(二)表彰数量
全市拟表彰“优秀少先队集体”60个(其中少先大队6个),“优秀少先队员”200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6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少先队大队或者中队。积极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想象力工程”等我市少先队重点工作。
2.少先队大队
(1)大队组织健全,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
(2)少先队辅导员配备齐全;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并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
(4)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并能充分有效利用;
(5)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6)已经在未来网上登记注册,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上传工作。
3.少先队中队
(1)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少先队活动,并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
(3)中队作风好,有活力,朝气蓬勃、积极向上;
(4)中队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能热心为队员服务;
(5)已经在未来网上登记注册,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上传工作。
(二)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现在我市境内学习和生活的少先队员。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勤奋学习,崇尚科学,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友爱互助,有优良的传统美德和文明修养;乐观向上,自强自立,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理想追求。
3.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教育、“红领巾想象力工程”、“手拉手”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者在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级各类素质教育活动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4.获得过县级以上少先队组织或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的表彰。
(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条件
1.经正式聘任的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市、县(区)、乡镇总辅导员或者志愿辅导员,并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灌输培养少年儿童爱党、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积极推进“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实施“红领巾想象力工程”,开展富有成效的少先队教育活动,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4.比较全面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成绩突出。
5.近年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团队组织或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的表彰。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团队组织或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的表彰。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
(一)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在本地区民主评选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当地少工委具体组织。
(二)各县(区)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中,农村学校应占一定比例。要重视从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中推荐自强不息的优秀典型作为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包括:
1.根据申报内容提供《鹤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呈报审批表》、《鹤壁市优秀少先队员呈报审批表》或《鹤壁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呈报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
2.根据申报奖项提供鹤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鹤壁市“优秀少先队员”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鹤壁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报送电子版。事迹材料应全面反映其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要着力突出取得的优异成绩及其特色。
3.呈报审批表必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盖章后,由县(区)少工委办公室统一报送。
4.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创先争优、投身红领巾事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5.各县(区)请务必于5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鹤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呈报审批表
3.鹤壁市优秀少先队员呈报审批表
4.鹤壁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呈报审批表
共青团鹤壁市委 鹤壁市教育局
鹤壁市少工委
2014年4月24日
附件1
名 额 分 配 表
单 位 |
少先队员 |
少先队辅导员 |
少先队集体 |
浚 县 |
40 |
12 |
12 |
淇 县 |
35 |
11 |
12 |
淇滨区 |
35 |
10 |
10 |
山城区 |
30 |
9 |
10 |
鹤山区 |
20 |
6 |
5 |
市 直 |
40 |
12 |
11 |
共 计 |
200 |
60 |
60 |
2014少先队表彰(改).doc